《巴黎气候协定》是全球气候治理的共同约定,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划定了前行之路,旨在通过各国协同行动,控制全球温升幅度,推动绿色低碳转型,美国曾加入该协定,后一度退出,其立场变动对协定的全球执行力与资金支持等方面产生过影响,不过全球多数国家仍坚守协定目标,持续推进气候治理合作。
2015年12月,在法国巴黎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,近200个缔约方达成了《巴黎气候协定》(以下简称《协定》),这一文件被视为全球气候治理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法律文书,它的诞生,凝聚了世界各国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共识,也为全球走向低碳可持续发展之路划定了方向。
《协定》的核心目标,是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前工业化时期的上升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,并努力限制在1.5摄氏度以内,以降低气候变化带来的极端天气、海平面上升、生态系统破坏等风险,为实现这一目标,《协定》确立了“国家自主贡献”机制——各国根据自身国情和发展阶段,自主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目标,包括温室气体减排、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等,并每五年进行一次更新,逐步提升行动力度,这一机制既尊重了各国的发展差异,又强调了全球共同责任,平衡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气候行动中的不同诉求,比如要求发达国家继续率先减排,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、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,帮助其应对气候变化的影响。
自生效以来,《协定》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进入了新的阶段,越来越多的国家将气候目标纳入国家发展战略,可再生能源发展加速,全球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一定遏制。《协定》的实施之路并非一帆风顺,全球疫情冲击、能源格局波动、部分国家政策反复等因素,给气候行动带来了诸多挑战,一些发达国家未能兑现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支持承诺,发展中国家在转型过程中面临的技术和资金缺口依然存在,全球实现《协定》目标的任务仍十分艰巨。
2021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(COP26)上,各方围绕《协定》实施细则的关键问题达成一致,包括完善碳市场机制、加强适应行动合作等,为《协定》的全面落实提供了更具体的指引,当前,全球正处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时期,落实《协定》需要各国秉持“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”原则,深化合作,弥补行动差距,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,在保障发展权益的同时探索绿色转型之路,是实现气候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;而发达国家切实履行责任,加大支持力度,更是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公平合理推进的关键。
《巴黎气候协定》不仅是一份国际协议,更是人类面对共同危机时作出的集体承诺,它承载着当代人对子孙后代的责任,也关乎全球生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的未来,尽管前行路上存在挑战,但只要各方坚守共识、强化行动,不断凝聚全球气候治理的合力,就有望逐步实现《协定》设定的目标,为地球构建一个更安全、更绿色的未来。

